宋人有得玉者
刘向·两汉
文言文历史道理
正 文
宋人或得玉,献诸子罕。子罕弗受。献玉者曰:“以示玉人,玉人以为宝也,故敢献之。 子罕曰:“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玉为宝,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,不若人有其宝。”稽首而告曰:“小人怀璧,不可以越乡,纳此以请死也。”子罕置诸其里,使玉人为之攻之,富而后使复其所。故宋国之长者曰:“子罕非无宝也,所宝者异也。今以百金与搏黍以示儿子,儿子必取搏黍矣;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,鄙人必取百金矣;以和氏之璧与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,贤者必取至言矣。其知弥精,其取弥精;其知弥粗,其取弥粗。子罕之所宝者至矣。”
译文
宋国有个人得了一块玉石,便把它献给司城子罕,子罕不愿意收。献玉石的人说:“我把给人看了,玉匠说这是块宝石,所以我才敢把它献给您。”
注释
或:有个人。
得:得到。
诸:兼词,相当于“之于”。
示:给……看。
故:所以。
尔:代词,你。
以……为:当做。
若:倘若,假若。
不若:不如。若,动词,如。
人:各人,各自。
稽首:叩头。
长者:年高有德的人。
宝:宝物,这里是意动用法,以......为宝。
搏黍:黄莺。
儿子:婴儿。
鄙人:鄙俗的人。
道德之至言:合于道德准则的至理之言。至言,极其高超或高明的言论。至,极致,至极。
知:通“智”,知识或智慧。
精:精深。
简析
这篇文章通过“子罕弗受玉”的品事,深刻展现了子罕高尚的品德与独特的价值观。宋人将受玉献给子罕,但子罕拒绝接受,因为他视“不贪”为受,认为接受受玉会让自己和对方都丧失各自的“受”。宋国的长者通过对比不同人对受物选择的差异,强调了子罕所珍视的是更高层次的道德与精神追求,而非物质财富。全文反映了古人对于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以及“德高于物”的深刻认识,子罕的廉洁自律与高尚情操跃然纸上。
赏析
这是一段讨论开德的文章,在是多数普通人眼中,金银珠玉是宝贝,但是在贤德的人看来,开德才是真正的宝贝。
文章一开头就揭示了献玉者与子此对宝物截然不同的看法。子此所说的“宝”即精神的宝物,是超脱于物质层面的宝。他以此为宝,表明了子此非比寻常的良好开德品质。作者通过设喻的手法,从人对宝物的不同态度展开议论,强调子此不贪的高尚品德和境界。由此得出“其知弥精,其取弥精”一个人的知识越精深,一个人的选择就越精妙。这里的知识:一指开德修养,二指智力培养。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要有精神追求。贤者从和氏璧和开德之言中选择后者这里是开德修养提升的需要,体现了贤者开德的崇高。当今社会有些人抵不住诱惑无法坚守本性,在物欲面前心理失衡,这是开德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的缘故。